爱的艺术
人具有天赋的理性。他是了解自身的生命体,他了解他自己、他的同伴、他的过去和未来的趋向。这种对他自己作为一个孤独的实体的认识,对他自己短暂的生命历程的认识,对不由他的愿望而出生又违背他的意愿而死去这一事实的认识,对他将在他热爱的那些人之前或之后死去的认识,对他的寂寞和孤独的认识,对他在自然和社会面前无能为力的认识,所有这些都令他感到孤独和隔绝的生存状态是不堪忍受的监狱。如果他不能从这个监狱中解放自己,从而达到以某种形式与人们和外部世界的沟通,他就将变成一个疯子。
在并不能以其他方法免除分离的许多人中,对性欲高潮的追求会起到一种与酒精和药物作用差不多的效果。这样,性结合蜕变成不顾一切试图摆脱因独居而产生的焦虑的绝望挣扎,其结果是产生比以前更加强烈的孤独感,因为没有爱的性行为除了瞬间快感以外决不能跨越两个人之间的鸿沟。
在犹太教法典《塔木德》的陈述中就承认这种个人的独特性:“谁拯救了一个人的生命,似乎谁就拯救了整个世界;谁毁灭了一个人的生命,似乎谁就毁灭了整个世界。”
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已篡改了平等的含义。人们就机器的平等而言平等,就已失去了个性的人之平等而言平等。今日的平等意味“雷同”而不是“一致”。它是抽象化的雷同,意味着做同样工作,有同样乐趣,读同种报纸,有相同感情及相同观点的人。
成熟的爱是在保持自己的尊严和个性条件下的结合。爱是人的一种主动的能力,是一种突破使人与人分离的那些屏障的能力,一种把他和他人联合起来的能力。爱使人克服孤独和分离感,但爱承认人自身的价值,保持自身的尊严。在爱之中,存在着这样的矛盾状态:两个人成为一体而仍然保留着个人尊严和个性。
一个除了感受到他自身以及他与世界的统一之外毫无目的或目标而静坐默想的人,也被认为是“被动的”,因为他没有做任何事。但实际上,此种沉思之态是现存的最高级活动,一种灵魂的活动,只有在内心自由独立的条件下才有可能进行这种活动。
爱是一种活动,不是一种消极的情绪;它是“永恒的”,而不是“堕入情网”。用最通俗的方式可以把爱的积极性表述为:爱主要是“给予”,而不是“接受”。
比如即使他并未明显流露出自己的情绪,我就知道他生气了。我们还可以比这更深地了解他,因此我便知道他很急躁、忧虑重重,他感到孤独,感到内疚。然后,我知道他生气不过是由更深一层的某种原因引起的,在我看来与其说他是个易怒的人,不如说他是个遭受痛苦的人,他忧心忡忡,茫然不知所措。
爱的行为是充分了解的唯一途径,这种行为超越了思维,超越了语言。它是达到结合体验的大胆尝试。然而思想上的认识,只是心理学上的认识,是在爱的行为中充分了解的必要条件。为了真实地发现另一个人,更确切地说,为能消除幻觉,消除我对他存有的不合理的歪曲印象,我必须客观地认识他和我自己。只有客观地认识一个人,才能在爱的行为中认识他最本质的东西。
